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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章 布兴云

  

由于丽丽雅在殿堂上对空回宣战,于是今日她计划好战略好面对明天的对战。尤其是针对空回面对锋利的钢刃毫发无损的境况,丽丽雅冥思苦想得出一个结论:洗洗睡吧。


话说上次鄯善离开他口中的第9大陆已经过了两天。鄯善携带着一名伙伴来到了光明城郊外的未知领域。


“兴云,在别人不敢去的地方才能找到最美的钻石。”鄯善语重心长地对布兴云讲道:“活用一切有利条件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!”


“是,老爸。”布兴云对鄯善说道。


随后,鄯善便跳上树梢,以树枝为落脚点,朝着要去的地方跳跃着过去了,留下布兴云一个人。


布兴云观察天气,天上漂浮着一块一块的云,像是鱼鳞一般。


今天是第一次出来经商,不管怎样要给老爸留下一个好印象。布兴云心里想着。


随后步兴云来到一条小道旁,一跃而上,跳上了4米高的树梢,再往上跳出2米,背靠着树干,坐在树梢上,一只脚悠闲地摆动着,等着钱送上门来。


等了许久,布兴云饥肠辘辘地仍坐在树干上,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干粮放进嘴里咀嚼,虽然没有什么味道,但是好歹顶饿。


忽然,一个年轻人伤痕累累地从离小路不远处的林间走过。


踉踉跄跄的步伐仿佛要摔倒一般,左右摇晃着。


是谁?年轻人警觉到:“出来吧,躲在树后面的胆小鬼。”


布兴云吓了一跳,他本以为自己已经躲藏好了,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。但是最让他不爽的是这小子居然说他是胆小鬼,真是让人火大!


布兴云一跃而下,连连摆手,我是好人,我是好人,布兴云向他示好,反正对方受了伤,没有威胁。


在布兴云面前的是一个高大威猛的年轻人,细看还是个帅哥。但是他满身都是伤痕,一只手臂垂下来,一动不动,好像是脱臼了。


后背也满是伤痕,咋一看还以为是被灰熊袭击了,但是以布兴云的经验,知道这是刀伤,是被一把笨重的巨刃所伤。


那个年轻人脸色发白,嘴唇在颤抖,身子也在颤抖。


年轻人面对向自己示好的布兴云放松了警惕,在放松的一瞬间背上伤口裂开了,仿佛在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一样,剧烈的疼痛来不及惨叫便昏厥过去了。


布兴云见状赶忙扶住那个年轻人。年轻人身上的一块钢片上有着光明城的通用文字,上面写着两个字:麟武。


面对这种情况,如果遇到对方有自理能力的时候,悠仑一族绝不会多管闲事,除非加钱。


但是现在眼前的年轻人已经昏厥过去了,失去了自理能力,见死不救是悠仑一族的大忌!虽然布兴云并不是正宗的悠仑一族的人。


“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。”布兴云心里想着。


用黑山羊皮制作的包里的纱布给年轻人止血。随后便背上年轻人,脚向地面借力,几步跃上树梢,带着沉重的步伐向悠仑一族所在的地方跃去。


“好重的家伙,该死,千万别死在我背上。”布兴云默念三遍。


其实悠仑一族所在的驻扎地离这里有些远,所以布兴云改变了主意,就近治疗,不然恐怕他撑不到那个时候就嗝屁了。


跃行了一段路,布兴云汗流浃背,心想有救了,喃喃道:“真热啊,漫长的夏季不止有美酒和穿着性感的美女,还有累成狗的我。”


不远处有一阵炊烟袅袅升起,布兴云加快脚步,腰椎咯哒作响。年轻人手脚冰凉,血迹蔓延在布兴云的白色衬衫上。


原本以为快到了,没想到还是走了许久才到,远看是近,近看实远,就是这样错觉让布兴云一时兴奋一时不爽。


“终于到了。”布兴云松了一口气。看到街边有卖冰棍的摊子,于是便跑去买冰棍了。


“好冷快啊!得救了。”布兴云拿着冰棍放在嘴里一进一出,来来回回几个回合,终于吃完了


布兴云满足地擦了擦嘴,喃喃道:“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做来着。”


额……糟糕了!布惊云这才想起来自己背上还背着一个人。仿佛幽灵一般贴在布兴云的背上。怪不得卖冰棍的老板刚才像看到鬼一样的表情。


布兴云一打听,村庄里有一个医生。


于是便往医生的住所跑去了,布兴云一路狂奔,不一会便穿过市集和田野来到了一个茅草屋前。


茅草屋前种着三棵枣树,两边都是村民的庄稼,背后是一池鱼塘,荷叶在河水中亭亭玉立。


“救人呐!有人吗?”布兴云喊道。


只见一个年轻漂亮的美女走了出来。看见此时此刻重伤的麟武,连忙叫布兴云背进屋来。


布兴云将麟武轻轻放下,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,说道:“请问姑娘,医生在哪里?”


“我就是。”花季惊呼地说道:“天呐!怎么会受这么严重的伤。”


“你是他的朋友吗?”花季问道。


“不是,在路上碰到的,总不能见死不救吧。”布兴云交代清楚。


花季上下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少年,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坏人。


“你挺帅的,但是帅得不明显。”花季噗嗤一声笑了出来。


布兴云一脸无语地看着她。


“行吧,帮下忙,帮我把他抬到那个浴桶里。”花季说道:“先把他的衣服脱了。”


布兴云挠了挠头,疑惑地说道:“啊?”


“全脱了,一件不留。”花季看着疑惑的布兴云,继续说道:“怎么了,我可是医生,在我面前不要有太多顾虑。如果你想救他的话,最好抓紧时间。”


布兴云还在惊愕中,不知道是被花季的话惊到了,还是被花季的倾城容颜迷住了,呆呆地望着花季的眼睛。


花季别过脸去,脸上浮现出一抹红晕。


“好吧。”花季瘪瘪嘴,说道:“我不看就是了。”随后一只手遮住眼睛,从指缝间露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。


救人要紧,布兴云心想。然后将麟武身上湿透了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下来,汗水和血液如胶似漆地粘在他厚实白净宽大的背上。


血迹已经差不多浸湿了整个后背,背上的伤口仍然触目惊心。


布兴云将麟武巨大的身体抱进浴桶,一边看着花季,无语地说道:“不许偷看。”


花季吓了一跳,连忙解释道:“没有,我没有偷看!”


“好了没。”花季向布兴云喊道。


“见到屋里烧好的热水没有?”


“看到了。”


“注意水温,适度加入冷水。”花季说道:“好了,我要去山上采药了,你看着他。”


随后,花季背上一个竹篮子出门去了。


布兴云看到此时躺在浴桶里的麟武,已经知道这个年轻人是谁了。


当今王都百年不遇的天才之一,文明勘测者。


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呢,就连整个光明城也找不到一个可以当他对手的人,除非……。


是不是同伴干的呢?随即他打消了这个念头,我在想什么呢?他们情同手足,关系好的很呢。


毕竟树大招风,加上听说他以前是学校里的大哥大,该不会是仇家找上门了吧,论偷袭,这倒是可能的。


布兴云看着麟武身上的好几处刀伤,不只是后背,还有胸前和两臂,这明显不是偷袭。


何况谁会拿着一把重刃偷袭呢?连最基本的隐藏都做不到。


随着水温渐渐下降,布兴云小心地调节着水温,不一会浴桶便装满了温度适宜的水。


布兴云环顾四周,一排排蓝绿相间的花整齐地摆放在屋里。


这是香草花,用于驱赶蚊虫,调节室内空气,是个好东西。


屋子十分简陋,但是空气清新,屋里干净整洁,东西摆放整齐,让人心旷神怡。作为一名强迫症患者,布兴云表示很满意,不知道她结婚没有,他痴痴地想着。


布兴云忽然想起来要做什么,于是他在集市里摆了一个简陋的摊位。地上铺着一块蓝色的布,将自己带过来的商品整齐地摆放在地上。


因为考虑到安全的原因,他没有走远,摊子摆在离屋子较近的集市末尾,在这里远远看去还能看见屋子。这样就够了,要是屋里进了贼以布兴云的身手,想跑可不容易。


虽然摊子摆在末尾但是摊前不一会便挤满了人。


眼前的商品琳琅满目,许多东西是从光明城带过来的,做工精细,品质有保证。乡下离城里很远,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都是些新鲜玩意,有些人上一秒还犹豫着要不要买,然而下一秒就被人买走了。


不一会儿,东西就被抢购一空了,完全不需要用到销售口才,因为东西物美价廉。


布兴云数了数钱,结果发现多出了一个铜钱。于是便喊道:“有谁给少钱了。”


众人左看右看,人差不多都走掉了。反正也不知道是谁,走吧,都走吧。


只有一个小弟弟留了下来,慢悠悠来了一句:我好像少了一个铜钱。


“给。”布兴云笑嘻嘻地摸了摸小男孩的头,说道:“你的。”


小男孩道谢后就一溜烟似的跑掉了。


布兴云继承祖上箴言:既不要少收一分钱,也不要多收一分钱。


随后,他收好钱,收拾好东西,确认无误后便往屋子的方向跑去了。


不知道那家伙现在怎样了,布兴云心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