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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9章 连夜守布

  

翌日。


白煜早早醒来,因为昨天在晋南王府门口跟苏锦婳约好一起逛街。


听到动静,睡在小隔间的美月进来,伺候他穿衣。


白煜还没说,美月便拿了常服给他穿,他不禁笑了,“消息还挺灵通的嘛,你知道我今天跟你家小姐一起逛街?”


美月轻笑,“回王爷话,奴婢是小姐陪嫁大丫鬟,也是王爷贴身大丫鬟,自得知道王爷的行程,才好服侍王爷。”


服侍?也就是穿衣洗漱,拿这个考验我?白煜张开双臂,配合她穿衣。


美月边给他穿衣边道,“俗话说‘男要俏一身皂’,可王爷本就天生俊俏,便不需要穿黑色的衣服来衬托,这身天青色衣袍很适合王爷。”


白煜道,“小嘴还挺甜。”


美月笑盈盈,“奴婢说的是实话,明王府的两百多下人都说王爷俊俏,我家小姐有福呢。”


白煜看了一眼她娇美的脸,在她耳边轻声道,“你也有福。”


美月脸色微红,聪明伶俐的大丫鬟,自是懂事明白的了。 记住网址www.mianfeizhuishu.com


同住在主屋里,时间一长,关系便不像开始那般生疏,每天早上两人都会拌嘴,当然是白煜跟她拌嘴,她可不敢跟着拌。


穿好了衣服,美月伺候他洗漱洗脸束发。


一切弄好,美月蹲万福礼,送白煜出门。


有了上次的逛街经验,白煜没用早饭,得留着肚子,不然等下吃不下,跟苏锦婳逛街肯定很多零嘴儿要吃,不吃还不行,他不吃苏锦婳便会喂他嘴里。


昨晚花奴失约,白煜自是有些扫兴,不过也无所谓,他是谁,他是王爵,需要何等美人没有,错失了他这么优良的品种,应是百花国的损失才对。


况且,苏锦婳和他婚期将至,也没几天了,到时候好日子不就来了吗。


门口停着一架双马的奢华马车,没有一根杂毛的纯色白马,安排的很周到,见白煜出来,车夫拿了一个小阶凳放好。


白煜吩咐道“以后我上马车不用这个”,便抬步上了马车,低头进了车棚里。


车夫默默把小阶凳收好,赶着马车,往晋南王府那边行去。


那是相当的平稳,白煜一坐便知这是熟手车夫,俗称老司机。


到了晋南王府。


白煜在门口小站了片刻,苏锦婳很快出了府。


见苏锦婳天青色的长裙连理带,广袖合欢襦,她本就生的美貌国色,不施粉黛却眉眼若画、鼻腻鹅脂、齿如编贝、纤腰如束,轻蹦带跳地行至他面前,亭亭玉立。


白煜发现,除了他和苏锦婳在除妖司的那段日子,苏锦婳所穿衣服没带重样的,每天都是新样式,也不知晋南王府裁制衣服的人手艺好呢、还是苏锦婳生的美貌的原因,每個新样式穿苏锦婳身上都有惊艳的感觉。


也是家世太好,苏锦婳完全不知柴米油盐,衣食住行极尽奢侈,也好在白煜封了王爵,若身份一般,还真养不起。


老皇帝“被驾崩”之后,锦婳的家世又进一步提升。


苏锦婳的父亲晋南王、母亲沐国公嫡次女、外公沐国公、大姨母沐国公嫡女也就是沐贵妃、两个表兄一个新帝一个亲王、姑姑太后......往后又有了夫君明王,这家世已经不是老天爷追着喂饭了,而是老天爷直接把饭塞进了苏锦婳的小肚子里。


“见过明王。”


苏锦婳美眸忽而闪过一丝皎洁,蹲了个万福礼。


白煜怔了一下,苏锦婳和他的关系越来越亲昵,苏锦婳这性子逐渐暴露......快装不下去了。


他好笑地抬手刮了一下苏锦婳的琼鼻,“王妃免礼。”


白煜牵了她的手,“走吧。”


“嗯。”苏锦婳嘴角带着甜甜的笑,这才恢复了乖巧听话。


白煜先扶着她踩着小阶凳上了马车,等她进了车棚里,这才上了马车,跟上去。


这小阶凳,王爷不用,王妃还不是要用?车夫心里得意轻哼,默默把小阶凳收起,赶着马车往热闹的街区行去,到了街区,又把小阶凳拿了出来......


白煜和苏锦婳下了马车,进了街区。


看着满大街的小商小贩,苏锦婳仿佛鱼儿入了大海、鸟儿进了树林,欢喜地拉着白煜的衣袖,带着白煜这儿看看那儿瞧瞧。


当白煜下意识地伸手摘了两支冰糖葫芦的时候,他有点恍惚,怀疑是不是“时间重置”了。


“有没有能人救救我的孩子!”


听到前方有女子哭喊的声音。


人山人海围了很多人,全都抬头望天,议论纷纷。


“这孩子被妖物附身了吧?”


“妖物好大的胆,敢在皇城兴风作浪。”......


白煜往天空看去,一看好家伙,一个小女孩牵着一只风筝飞在天上,小女孩飞的比风筝还高......


小女孩害怕地哭着喊“娘”,不停地扑棱着双手,仿佛蜻蜓翅膀,竟不会掉下来,悬浮在了半空里。


白煜意念转动,双眸清凉,侦查之眼,发现小女孩身上冒“绿光”,应是一阶妖物。


可能前几个月在除妖司“肝”上瘾了,随身带着探妖盘已经成为他的职业习惯,他随手取出探妖盘看了一下,却发现探妖盘的指针没动静,也就是说小女孩并非妖物附身,应是觉醒了会飞的天赋。


“咻”的一下,白煜【御风】而起,把小女孩抱了下来。


女子和小女孩紧紧抱在一起,痛哭流涕,便要给白煜磕头,“谢谢,谢谢你!”


白煜连忙扶住她们,“使不得,举手之劳而已。”


“他好像是明王!”


有人眼尖,认出了白煜。


百姓们一片叫好。


“我说怎么看着眼熟呢。”


“原是明王,难怪可以飞天,本领着实厉害。”......


以为皇城出了妖物,这还了得,巡防营、京兆府衙门、刑部、锦衣卫、除妖司全派人赶来,得知不是妖物,而是觉醒了会飞的天赋,五边派来的人都是目光火热,会飞的天赋太罕见了,五边的人开始了“抢人”,开出各种优厚的待遇,希望女子把小女孩交给他们这边培养。


锦衣卫和除妖司的人眼神冰冷下来,巡防营和京兆府衙门的人立刻退缩了,刑部的人迟疑了一下也退缩了,人家两个是“皇权特许”的特殊机构,有点“先斩后奏”的意味,拿头跟人家争?不划算啊......


最后只剩锦衣卫和除妖司抢人,女子本来被吓坏了,现在却幸福的快晕过去,百姓们自是羡慕不已,一旦成了锦衣卫和除妖司的人才,飞黄腾达指日可待了。


女子犹豫地看了看锦衣卫的人又看了看除妖司的人,目光最后却放在了白煜身上,“民女的孩子是明王救下来的,请明王帮民女做个选择。”


“明王,您曾经在除妖司有一段时间,您看是不是......”


除妖司的人向白煜拱手而笑。


锦衣卫的人脸色变了变,看了看白煜,却不敢吱声说什么,人家是王爵,又是晋南王女婿,还是太后眼前的红人,即便锦衣卫的都指挥使大人亲自来了,也得靠边站好。


“我的建议是除妖司。”


白煜原本便是除妖师,如今其实也还算是除妖师,自是站除妖司这边,而且他对锦衣卫没什么好感。


说罢,他便牵着苏锦婳的小手离开了这片街区,被认出了逛街就没意思了,换个地方。


时间一天天过去。


皇城的百姓早早起来,准备忙活今天的活计,却发现皇城一夜之间变了样,街道被清扫的干干净净,路旁的大树被修剪的齐齐整整,大街小巷挂满了红绸布,每块红绸布边角绣着一个囍字;每条主街和每个城门挂上了大红灯笼,每个大灯笼正中有个大大的囍字。


时不时,便有小队小队的巡防营官兵走过,在大街小巷密集地巡逻,维持秩序。


百姓们顿时明白,这是明王和长公主的吉日已到,虽然早知道明王和长公主被赐了婚,可见到这场面还是感觉吃惊,一般的王爵成婚可没这样的规格。


京兆府衙门的捕快们敲锣打鼓,走街串巷,挨家挨户告知,大婚之夜前,若谁敢摘了红绸布拿回家,抄家灭族;等明王和长公主大婚之夜过后,可把这些红绸布摘了拿回家做衣服,并且还可以把红绸布边角的囍字裁剪下来,去京兆府衙门排队领喜银一两。


百姓们一听眼睛都红了,两个月还挣不到一两银呢,这不得在大婚之夜守着自家门口的红绸布,防止被别人盗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