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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:噬血狂暴!哥布林王暴走!

      “你这成语用的挺溜啊,看来没少了解我人族,既如此,你应该听说一句话……”余烬微眯着眼睛,眼中充斥着让人心悸的寒光,“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!”

    “不不不……”哥布林王连忙摆手,“本王,不,我是真心的,并没有欺骗你。你想要什么,主要我有的,给你,全部都给你!”

    “是吗?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

    余烬忽然展颜一笑,语气松动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那么!”

    “我要你的命!”

    “你给我吧!”

    哥布林王脸上如释重负的笑容还没有来得及绽放开来,顿时就被余烬那杀意决绝的话语,吓懵逼了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当真要为了这群毫无价值的蝼蚁,拒绝我如此大一份重礼吗?”

    哥布林王难以理解。

    这也难怪。

    野兽和魔物,生存永远是第一,它们的意识里可没有所谓的道德和法律,是最为纯粹的利己主义者。

    更何况。

    它还是王。

    王,就是称孤道寡的最孤独之人,为何孤独,因为最自私,不信任任何人,在其眼中,唯有奴隶或敌人,再无其他。

    “蠢货!”

    余烬再也不想和哥布林王废话了,刚刚暂缓一丢丢的攻势,瞬间恢复,甚至比之前更加猛烈三分,一切皆因为这个丑陋肮脏的家伙,将那些可怜的人类女子当做垃圾,更是侮辱了他余烬的人格以及——智商!

    “看来只是开窍了一点点而已,堪比人类的智慧,始终是无法比得上人类,咱们玩权谋,合纵连横PUA的时候,你祖宗都还没出生呢!”

    余烬讥笑道:“将财宝送给我?老子宰了你,这些难道不是我的?老子需要你送,不会自取吗?白痴!”

    哥布林王:“……”

    惊呆了。

    艹。

    还能这么玩?

    还能这样理解?

    “重刺!”

    哥布林王呆,余烬可没有呆。

    攻势继续。

    手里的精铁匕首轻松至极的破开哥布林王的防御,留下一道伤口。

    同时。

    腐蚀毒素,亦是在此刻续上了。

    一切,回归正轨。

    “既然你如此不识好歹,那就手底下见真章吧!”哥布林王亦是被余烬弄得离奇愤怒,那大环刀被它耍的虎虎生威,刀风阵阵。

    “噬血狂暴!”

    哥布林王仰天怒吼。

    身体徒然发生巨大的异变。

    像是嗑药一样,原本还算是正常的身躯,猛地暴涨一截,连衣衫都撑爆了,浑身上下,肌肉鼓胀,肌肤甚至闪耀着金属的光泽,一看就知道,肉的可怕。

    “叮,哥布林王狂化,全属性上涨10%,攻击力额外上涨10%,防御力额外上涨10%,并且获得吸血能力!”

    终于开始玩命了吗?

    一切尽在预料之中,余烬倒也并没有慌张。

    哥布林王三个技能,现在才是第二个罢了。

    只是。

    正常来说,噬血狂暴的爆发应当是在生命值跌落30%的时候启动,现在却因为余烬的一通嘴炮,成功让哥布林王破防,当然,更大的因素应该是余烬给哥布林王带来了巨大的压力,让他感受到了生命的威胁,这才在这个阶段使用了搏命的秘术。

    噬血狂暴的确很猛,这加持效果,真的强。

    但越是强大的能力,往往有着诸多限制,甚至,后遗症。

    噬血狂暴就是如此。

    别看现在哥布林王凶猛无比,一旦过了一分钟的爆发期,那么它将会下降30%的属性能力,到时候,虚弱不堪,只能任由余烬鱼肉。

    “啧!”

    “真是不爽!”

    余烬很不愿意,但不得不说,现在最适合且最轻松还最合理的,就是避战。

    哥布林王现在着实过于凶猛了,此时上去和它硬拼,实属不智。

    本身BOSS就要比玩家强大很多,玩家是要靠群体合作,职业搭配,才能慢慢的将其磨死。

    单挑,基本上就是送菜。

    毕竟。

    人家很强,你很弱。

    人家可以失误无数次,你或许只有一次机会。

    这就是容错率太低。

    但盗贼和弓箭手,敏捷类的职业,是最容易单练,当散人的。

    盗贼很简单,本身就是刀尖上跳舞,你身法不行,也玩不了盗贼。

    弓箭手就更不用说,传统的弓弩手,把控距离的王者,放风筝最牛逼的职业,至于分支的猎人,挖掘陷阱,培育猎宠,专精“坑”之一道,不需要队友也能成。

    当然。

    即便是开启技能暴走狂化的哥布林王,余烬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。

    但那太累了。

    速度方面,依旧是余烬的优势。

    凭借这个,再加上敏锐的战斗直觉和丰厚的战斗经验,还是能讲哥布林王玩弄于股掌之间。

    不过。

    哥布林王此刻变强是不争的事实。

    余烬自然也就做不到想是刚才那样的潇洒肆意,轻松无比。

    这个过程,会很艰难。

    为了规避哥布林王的爆攻,肯定是需要牺牲很多的时间来闪避和走位,那样一来,攻击频率必定大幅度的下降。

    攻击次数变少了。

    又由于哥布林王防御大增,造成的伤害徒然暴跌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。

    何必吃力不讨好?

    就算与之狂战,也打不出什么好的效果。

    这还不如依靠速度的优势遛狗,反正这厮又追不到他,遛它个一分钟,一旦狂化结束,遭受反噬,到时候,再来清算不迟。

    “唉,还是太弱了!”

    余烬可不会认为暂避锋芒是什么可耻的事,敌强我弱,难道还要上去硬拼?

    他不爽的是,虎落平阳被犬欺!

    什么时候,居然一个狗屁黑铁小垃圾,也能让他余烬不得不暂避锋芒了?

    昨天还他娘的轻松干碎好几头传说级BOSS,今天一瞬回到解放前,连打个黑铁BOSS都如此吃力。

    这心理落差,一时半会儿的,还难以扭转过来。

    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。

    巧妇尚且难为无米之炊,他现在一个6级小盗贼,在金手指的帮助下,身上都还有绿装,基本的外五件还是在副本里才堪堪凑齐,杀伤力技能更是只有系统给的最基础的,且还是一个。

    这要怎么玩?

    BOSS都他娘的有三个技能呢!

    “算了,别怨声哀道了,面包会有的,牛奶也会有的。”余烬眼神一凛,瞄了一眼跟在他后面狂追梦干,却只能吃灰的哥布林王,“前世起点那么低,尚且被我混出头来。如今,先知先觉,通晓一切,还有金手指,这配置,我必当无敌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