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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寿命大增长

  

“王老七,王老七,新犁还没做出来?”


五月上旬,京兆府云阳县一村子,大早上,就有人跑到匠人王老七家院外吆喝。


被吆喝的人刚刚吃过早饭,平日里可不敢吃,没粮。


现如今在制作曲辕犁,工钱多,便加一顿饭。


听见吆喝声,他并不急,依旧有条不紊地拿出工具来。


“老七,快些做,收了麦子等翻地种旁的呢。”来人一脸焦虑。


“晓得,大家全等着,耽误不了你翻地。”王老气七慢悠悠地说。


“牛都谈好了,怎能不急。”来人叹口气。


转而写满沧桑的脸又堆出笑容:“借一头牛,说好了的,一天喂一升豆子。”


“有了新犁确实不用借两头牛,想出新犁的人,本事可大着呢。”王老头由衷称赞。


做一辈子犁的他,居然没想到过现在的犁。


省料不说,干活还快。


“谁说不是呢,还有割麦子的簸箕,有人拿来割野草,兜一下,一片草就被兜进簸箕里。”


来人跟着说起割麦神器,浑浊的眼中露出对生活的向往。


王老七边干活边道:“朝廷还是有能人,你割麦子的做了没?不如我……”


“不用,我找冯铁匠打了刀,我自己会做。”来人拒绝,割麦子的简单,不花工钱。


云阳县如此,其他二十一个县亦如是。


今天的李家庄子众人准备妥当,收麦。


最近几日阳光充足,麦子提前两天能收。


之前的十个佃户,已经重签了文书。


由原来的佃,变成了附。


他们怕李易收完,不要他们了。


大人再去寻佃户当,孩子学业怎么办?


故此签下卖身契,每月领工钱,与后来的其他人一样。


倒是管事、男仆、女婢签的是死契,主家买来他们,养他们,他们干活。


主家高兴,会赏他们钱。


不过李易给他们例钱,比之旁人,多出几倍。


一个个的都小有身家。


李易在管事宋德的安排下举行收割祭祀,感谢老天爷、感谢谁谁谁。


李易心情非常好,他的系统页面一连串的加一、加一、加一……


他很满足,加一不多,但加的次数多呀。


寿命总数为九千五百七十八个时辰,折算成天,七百九十八。


怀着感恩的心,祭祀完毕。


宋德一声吆喝,庄子上能收麦子的人轮起神器,唰唰唰开兜。


书生学子、孩子、张家村的人、隔壁皇庄的人,纷纷围观。


买完酱油叫人把酱油送走的人也跟着看。


大家最初不是很习惯,轮来轮去。


干着干着便找到窍门,越来越顺手。


李易打头带着干。


围观的人看着看着,纷纷找多余的神器尝试,帮忙一起收。


半个时辰,李易不玩了,累。


“什么神器都要卖力气,我要联合收割机。”李易嘟囔着擦汗,浑身粘乎乎的。


“东主,庄子所有人的租庸调已经凑齐,庸调用不好的绢帛。”宋德等李易不干活了,小声汇报。


说话的时候,宋德眼中透着一丝得意。


并非因用不好的绢帛而得意,乃是麦子未收,租庸调已轻松凑齐,有钱,庄子有钱。


“宋管事做事我放心。”李易夸一句,实际上他一点不在乎租庸调。


庄子不止酱油赚钱,五香蛋同样收入不菲。


长安有钱人还是多,他们吃得不是蛋,是身份。


另有行商,买去酱油和百煮浑圆蛋,到别处去贩卖。


是的,五香茶叶蛋,李易起名叫百煮浑圆蛋。


五想和茶叶都不能说出去,别人照名字研究出来咋办。


“易弟,易弟,我带人帮你收麦子来了。”李成器的声音传过来。


一大群人自带割麦神器,不用吩咐,纷纷加入到收割行列中。


按照现在的人手,今天晚上天黑前,所有麦子皆能收完。


“多谢大哥,大哥吃了么?”李易顺嘴问一句。


“正要说呢,快把猪耳朵切一盘,咱俩喝酒。”李成器丝毫不掩饰。


李易抬头看太阳高度,离晌午还有个等呢,这就喝酒?


于是他回自己的厨房,取出卤的两个猪耳朵,切成丝,用葱和辣椒油拌了。


哦,还有地里刚冒头的香菜,如今叫芫荽。


倒上两碗二十多度的好酒,李易皱着眉头喝一口说道:“大哥庄上安置妥当否?”


“自有人打理,无须我管。”李成器喝口酒,咔嚓咔嚓嚼猪耳朵说话。


待他咽下去,又道:“易弟,收完麦子,该脱粒了吧?”


李易明白大哥今天找人帮忙的目的了。


想看水力脱粒。


“大哥,明日一早。我那水力脱粒,亦可人力踩踏用,需耗铁,一个至少五斤铁,其余等用木头代替。”


李易先说清楚,东西是好,不过废铁。


李成器夹起猪耳朵:“比之已往如何?”


“快,往常家中有石碾牲畜者,以石碾碾压脱粒。”


“无石碾之户,只能用梿枷拍打。”


“我那东西,快百倍不止,但也需木锨扬场。”


李易说出大家怎么处理麦子,石磙子也不是谁家都有的。


“百倍?”李成器别的根本听不进去,一脑袋百倍。


“明日看过即知。”李易不欲多说,眼见为实。


这个技术他没跟系统买,会。


小时候家里用过,用脚踩,手拿着一把麦子放上去不松手,让设备把谷粒打下去。


“好,今夜我与易弟同醉。”李成器一副晚上我也不走了的架势。


下午五点,太阳慢慢落下去。


张家村子的人看天,见一片晚霞绚丽,便露出笑容,明天还是晴。


地里所有的麦子俱都割完,一捆捆堆放。


中午吃的炊饼早没了,干活的人摘着身上的谷粒、草棍,洗手准备开饭。


饭菜一直有,十二个时辰提供。


做饭的妇人三班倒,见哪样菜没了、饭少了,就做饭菜,放到槽子中等人吃。


晚饭最丰盛,红烧肉焖豆腐泡,没加任何野菜。


小米饭冒着热气,还有煎的咸鱼干和豆豉酱。


野菜鸡蛋汤摆出来,随便盛。


这不是专门今天做,属于庄子日常。


有钱,买猪、买豆子、买鱼,挨着灞水都没工夫打渔,太忙。


然后庄子带动了周边产业,各村的人挖口感好的野菜、捕鱼,送到庄子卖。


看到饭菜,干活的人不觉得累了,每天吃这么好,以前怎敢想?


“关翼,你的胳膊怎么回事?为什么不说?走,找东主去。”


吃饭时,有帮着打菜的妇人看到一个人胳膊流血,衣服上还有一个口子。


直接拽着往李易的宅子里走。


被拽的人苦笑:“吃饭呢,我怕打扰东主。想等吃完再说。”


“东主怎么说的?有了伤病必须马上跟他说,你不听话,还敢犟嘴。”妇人训斥。


其他几个人跟过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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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
“嗯!”

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
但不管是谁。

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
对此。

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
可以说。

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
镇魔司很大。

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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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
进入阁楼。

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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